湖南省澧县太青乡东门村、遇市村、洞市乡陆家桥村的15795.5亩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合并拍卖。
1 批 | 起拍价:2,939,453.60元 |
流标 |
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19年7月30日(周二)至8月2日(周五)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湖南省澧县太青乡东门村、遇市村、洞市乡陆家桥村的15795.5亩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1)澧林证字(2007)第000706号:面积2574.5亩;主要树种:马尾松;林种:用材林(2)澧林证字(2008)第000721号:面积7840亩;主要树种:松树;林种:用材林(3)澧林证字(2008)第000720号:面积5381亩;主要树种:松树;林种:用材林】合并拍卖。
起拍价:2,939,453.60元 保证金:500,000元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9年7月30日10:30至2019年8月2日10: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19年8月2日10: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注意事项:(详见网站公告及《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19年6月28日-2019年8月1日。
2、竞买人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本公司仅支持银行转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星期四)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3、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07
账号:11015029946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1001室
咨询电话:021-63875555、63870555、13816527595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2019年7月30日-8月2日林权拍卖会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重要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提供的任何有关该标的物的书面资料、网站、微信、APP等媒体渠道发布的公开信息如文字说明、照片展示、视频、瑕疵说明等以及咨询意见均属帮助性质,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不依赖于拍卖人提供任何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或协助,已经自行完成了对标的物的调查和核实工作,并独立作出对标的物的商业价值判断、参与竞买决定和相关商业决策。务必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瑕疵和风险,并知悉拍卖的特殊情况。
2、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定,拍卖标的受让须有法定资质的,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确保符合相应的资质。如发生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定的竞买资格导致撤销拍卖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裁定中止拍卖;人民法院可以自行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停止拍卖。
暂缓或中止拍卖的,拍卖人与竞买人双方均应服从,竞买人的出价行为不发生效力,拍卖人仅退回拍卖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请竞买人充分留意相应的风险。
4、拍卖成交后,如委托法院通知撤销拍卖的,拍卖人仅向买受人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竞买人充分留意相应的风险。
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及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金和费用。
第一条 拍卖方式、时间及同步拍卖地点
1、 拍卖方式:在线72小时竞价+网络现场同步拍卖
2、 拍卖时间:在线竞价阶段:2019年7月30日10:30至8月2日10:30
同步拍阶段:2019年8月2日10: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3、同步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近中华路)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
第二条 竞买条件及竞买保证金
1、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须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买前个人须提交身份证;单位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竞买的,另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竞买人须按公告所规定的时间交付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该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合计金额的尾款。竞买未成的,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账户办理退款手续。
本次拍卖竞买人须线下支付保证金,线下保证金支付仅支持银行转账。
竞买人报名及线下支付保证金截止(到帐时间)至2019年8月1日周四16:00(银行转账)
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07
账号:11015029946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线下报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1001室 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3、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卡账支付,如非本人卡账支付的,代付人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4、按照公拍中心相关规定,一份保证金最多三人进场,进场时请携带好身份证。
第三条 拍卖标的及其现状、瑕疵和风险
标的1、湖南省澧县太青乡东门村、遇市村、洞市乡陆家桥村的15795.5亩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林权证号:澧林证字(2007)第000706号、澧林证字(2008)第000721号、澧林证字(2008)第000720号)(拍卖保证金50万元)
1、森林、林木及林地信息
(1)湖南省澧县太青乡东门村林地,林权证号:澧林证字(2007)第000706;别名:游家山;面积2574.5亩;主要树种:马尾松;林种:用材林;林地所有权人:澧县太青乡东门村;林地使用期:30年;林权终止日期:2037年10月27日。
(2)湖南省澧县太青乡遇市村林地,林权证号:澧林证字(2008)第000721;别名:遇儿坪;面积7840亩;主要树种:松树;林种:用材林;林地所有权人:澧县太青乡遇市村;林地使用期:30年;林权终止日期:2038年2月28日。
(3)湖南省澧县洞市乡陆家桥村林地,林权证号:澧林证字(2008)第000720;别名:陆家桥;面积5381亩;主要树种:松树;林种:用材林;林地所有权人:澧县洞市乡陆家桥村;林地使用期:30年;林权终止日期:2037年6月30日。
2、该标的具有特殊性,竞买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资格问题,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林权无法流转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该标的所载明的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过户时相关部门登记为准。
4、据了解澧县将全县封山育林,林地上的林木采伐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5、该标的占用、使用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6、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应与相应林地所有权人自行协商好承包事宜再参与竞拍,如未协商好而参与竞拍导致拍得后不能正常行使林权证下权利的,责任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拍卖人及法院不负责协调买受人与林地所有权人之间的承包合同关系及相关争议。
7、拍卖标的以现状整体进行拍卖。林地及林地上的植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林地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有关部门核准的登记面积为准。拍卖人及法院对林地的面积、林地上的植物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第四条 拍卖成交
1、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如拍品于在线竞价阶段有出价,则拍卖师将报出该阶段最高应价并以之作为当前最高出价),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继续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价格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落槌表示成交与否。若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该价时不予成交。
2、竞买人以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应当于拍卖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逾期未签署的,视作违约,不予退还已交付的保证金,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成交价款及佣金的支付:
1、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含在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时产生的一切税和费)。已交付的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合计金额的尾款。
2、拍卖佣金收取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拍卖佣金比例的60%收取。(详见下表)
拍 卖 成 交 价 | 佣 金 收 取 比 例 |
200万元以下部分 | 3% |
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 1.8% |
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 1.2% |
5000万元-1亿元部分 | 0.6% |
1亿元以上部分 | 0.3% |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第六条 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1、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执行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过户登记手续不及时自行办理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申明:本公司受法院委托拍卖本场拍卖会所列标的,从未授权或与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直接与本公司联系拍卖事宜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谨防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