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12月10日
网络在线拍卖会特别规定
一、竞买资格:
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拍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拍卖公告的相关规定办理竞拍登记手续,交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报名交付保证金(银行转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周一)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10
账号:11015030208007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二、拍卖佣金:
本次拍卖标的均来自司法委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须按拍卖成交总价支付拍卖佣金,最高院关于拍卖佣金收费标准采用分段收取:即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含本数),收取佣金的比例为1.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0.9%;超过1000万元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0.6%;最高收费限额为25万元。
本次拍卖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三、拍卖时间及方式:
2021年12月7日13:30至2021年12月10日13:30(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
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四、现状拍卖:
本次拍卖的标的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资评司字【2020】第40196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书,该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
本次拍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所付保证金充抵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款,余款必须在拍卖成交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如逾期则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如买受人悔拍,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和费用损失。恶意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标的说明: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存放于上海市大川公路仓库的楠木、红椿木、阴沉木。起拍价:1050万元,保证金105万元。
(二)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全款,待法院通知以后方能提货,提货期限为5个工作日,逾期产生的保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提货时按当天现场现状移交。
八、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的竞买人若有意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拍,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拍卖公告中的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委托法院认定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否则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公司的上述标的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即视作拍卖通知已送达任何潜在优先购买权人。
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包括《司法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等文件)如有修正(或补充或删减),拍卖人可在拍卖会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会现场张贴《更正说明》,还可以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口头说明;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
九、委托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21。